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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宏观政策

发稿时间:2017-08-25

一、租赁新政-租售同权时代

       7月份,住建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》,要求在人口净流入、住房租赁需求旺盛的大中城市,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。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:要稳定房地产市场,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,加快建立长效价值,为实现百姓安居梦而努力。

       广州市政府印发《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》。规定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同等权利、提高租房公积金比例、降低个人出租缴纳增值税等一系列利好优惠。同时市政府将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,并鼓励“商改租” ,壮大广州市现代租赁产业。

       分析认为:广州作为首批12试点城市之一,房地产市场红利将出现在租赁市场上,目前国内已有少数大型房地产企业(世联行)不断布局长租公寓。尽管租赁市场大力发展是大势所趋,但目前该政策仍有待完善且配套问题仍需解决。在发展租赁业务的时候,我司可通过收购或现有物业改造发展租赁业务。

二、广东省土地管理新规

       7月25日,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对宅地出让方式、出让面积和规划条件、竞买保证金、开发建设期限、土地出让定价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。

       出让方式:住宅用地禁止“捆绑”出让和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。

       竞买保证金: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20%,不超过出让最低价的50%。竞买保证金应当明确缴交至指定账户,不得以项目投资额等形式代替。

       开发建设期限:住宅用地必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,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。

       土地出让定价:不能低于底价且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%。

       分析认为:我司需重新评估该《通知》对目前项目开发建设中报建手续办理及工程建设是否有影响。

三、广州市强化商品房市场价格指导

       8月2日,市住建委联合其它9个部门印发《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》,进一步强化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、现房销售价格的指导,对房地产项目预售、销售定价不合理的,要坚决予以调整,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,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。通知还提出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明码标价、一房一价规定的检查指导力度,要求备案价格在楼盘销控表明显位置进行公开标示,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。

       分析认为:该通知是在330政策发布后的再一次强调,重申楼市调控措施,可见今年政府对楼价调控的重视程度。目前增城周边楼盘普遍采用双合同的形式销售规避指导价,但可以预测各大楼盘将会调整定价策略,荔富湖畔也有必要根据政策适当调整售价,市场组将会持续跟进,于下一期形成报告呈交。